2023年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 【通用文档】

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 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是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是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 ,供大家参考。

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

  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讲话稿

  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是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是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出台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说明。今天,xx人大常委会成功举行的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报告会,标志着我市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已正式启动。

  刚才,我们观摩了xx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报告会。报告会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坚持了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代表们述职认真,参加评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议代表履行职责情况,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效果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xx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前期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xx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一贯十分重视,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和意见。2021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和乡镇人大开展代表集中接待选民日活动。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今年3月,又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以“依法履行职责,争做岗位先锋”为主题的“双岗建功”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各乡镇基本都建立以“七有”为标准的“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卓有成效,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借此机会,我就扎实开展市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能否正确、充分地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选民或选举单位对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它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性质。让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为人民群众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实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是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完善人大监督机制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第102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选举法第46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法第6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因此,人大代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我国宪法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建立并实施代表述职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的监督制约机制,开辟了选民或选举单位对自己所选代表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二、实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是增强代表意识,发挥好代表作用的客观要求。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国家职务。代表法的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赋予了人大代表七项权利和七项义务。既然代表是职务,就要履行职责,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尽心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容否认,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少数代表行权履职意识淡薄,执行职务不主动、不够积极、敷衍了事等现象,他们热衷的只是人大代表这一称号的光环;

  极个别代表甚至利用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作“护身符”,当特殊公民,违法乱纪,败坏了人大代表的名声,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崇高形象。实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可有效地保障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知情权,实现了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进行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这不仅架起了代表与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联系的桥梁,密切代表与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而且增强了代表的责任心,提高了他们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第三、实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是培养人民群众民主意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让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听取人大代表述职并进行评议,把选举代表权力和监督代表的权力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才是一切权力的终极拥有者。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评议代表,提出意见和批评的过程,就是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选民权力教育的过程,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体验和感受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好的实践活动。人民群众从中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感受到选民或代表的权利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彻始终。这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虽然被理论和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举措,但总的来看,目前开展的面还不广,实行的时间也不长,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要确保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顺利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选举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述职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主动将此次会议精神、开展述职评议活动的方案、综合测评结果等情况,及时向县市区委和军分区党委主要领导汇报,确保述职评议活动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二是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试行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军分区政治部,应成立市三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三是要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分年度列出计划,作出整体安排。四是要及时组织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含市直下派代表)、本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有关人员,认真学习《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及《关于实施〈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有关问题说明》,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掌握各项规定要求。

  (二)合理确定述职评议代表和述职评议会议形式。确定述职代表和述职评议会议的形式,应先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然后提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需要强调的是,在研究确定年度述职评议代表时应注意统筹安排,既要有第一次当选的“新”代表,也要有连选连任的“老”代表;

  既要有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代表,也要有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家等代表;

  既要有“本地代表”,也要有市直“下派代表”。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主动到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如果领导干部代表不带头参加述职,就会挫伤普通代表参加述职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次xx人大常委会安排述职评议的10名市人大代表,结构、层次都很合理,符合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的要求。代表述职评议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在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二是在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专题述职评议报告会议上述职。我们倾向在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主要考虑是组织起来相对容易。当然,各选举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采取组织专题述职评议报告会的形式进行述职评议。

  (三)认真组织代表撰写述职报告。代表的述职报告,是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重要途径,也是对述职代表作出合理评价的重要依据。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说明中,对代表述职报告的内容与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希望代表们一定要认真阅读,切实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我要强调的是,述职报告一定要本人亲自撰写,不能让他人代笔;

  代表以到会口头述职为主,书面述职为辅。代表的述职报告,重点要报告本人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尽量避免在代表述职报告中大谈本职工作、本单位的工作。述职报告写好后,要送原选举单位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的述职报告要从内容到形式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应向述职代表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xx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试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xx的试点起到示范作用,统一各选举单位述职评议活动程序。全市343名市人大代表,分布在8个选举单位,如果每个选举单位的述职评议程序、方法不一样,就有可能出现某种偏差,有失公平、公正。因此,统一

  述职评议程序,规范操作十分重要。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说明,就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且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请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操作实施。

  (五)严肃对待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只是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的一种手段,要达到评议的目的,关键还是要抓好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首先,选举单位应根据每位述职代表的述职报告、现场评议、无记名综合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起草每位述职代表的综合评议意见,并及时向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反馈。对存在问题或不足的,要督促其整改,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其次,对“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述职代表,选举单位应对其进行宣传,并将其作为优秀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对“不满意”率超过50%以上的述职代表,选举单位应向xx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会同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其谈话,要求限期整改,半年之后再进行一次述职。

  三、以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在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是从未有过的。张德江委员长强调:“人大代表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代表职责,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高层对代表工作的重视,也充分说明代表工作的重要。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选

  举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履职为目标,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代表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效,有些工作还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人大代表的期望值和关注度越来越高,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代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人大代表不仅要有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履行职责的愿望,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本领。否则,就很难胜任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因此,各地必须把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来抓。一要把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研究,有计划、有步骤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将学习与代表履职实践有机结合,将培训活动贯穿代表任职的全过程。二要适时合理安排代表集中培训。代表选出之后要及时组织开展任前培训,为代表在召开人代会期间正确行使国家权力打下基础;

  任期内要组织初任培训,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知识;

  组织专题调研或执法检查时,要有针对性进行专题培训或专题学习研讨,使代表了解熟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便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三要认真搞好代表自学。为代表提供学习教材,并通过制度建设,督促代表自我学习,自我完善。作为人大代表,务必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建立完善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一要有效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从2021年开始至2021年本届人大任期届满的四年时间内,各选举单位每年要安排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分之一左右的市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各县市区、乡镇的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自行研究确定。二要推进代表履职工作制度化。省人大常委会已对省人大代表建立了代表履职管理与考核制度,登记代表参加会议、执法检查、调研、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市人大代表建立履职档案,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代表履职提供依据。三要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评选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等活动,使全体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发履职的积极性。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议案建议活动,并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彰。四要严格执行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制度。《代表法》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资格终止。对这条规定,今后要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对于在闭会期间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不联系选举单位或选民,基本不能履行职责的代表,在原选举单位提出批评后仍无改进的,可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五要进一步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代表深入调查、辛勤劳动的成果。重视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可有效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结合我市近年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实践,今后应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督办机制,建立办理工作通报制度,可通过人大工作简报、网站等形式对办理情况给予宣传、通报,宣传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并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述职评议内容。对个别办理不认真,采取应付态度的单

  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促进办理工作更好地落实。

  (三)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不断提高活动实效。抓好代表小组建设,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法定形式。2021年市人大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就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各县市区按照代表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对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重新进行了编组,全市成立了18个代表小组、7个专业代表小组。这次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代表小组的建设上多下些功夫。一要切实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及时对市人大代表小组作局部调整。二要对那些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能力差的代表小组组长作调整,切实将那些热爱代表工作、乐于为代表服务,政治素质高、有大局意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的代表调整到组长的岗位上来。三要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四要积极推动“代表活动室”建设,为代表学习、履职和小组活动提供场所。“代表活动室”建设要本着“便于集中,便于开展活动,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专用型”和“兼用型”两种方式进行建设。

  (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一要搞好知情保障。要继续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继续坚持常委会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中邀请代表参加,安排代表参加“一府两院”有关会议、“百名科长民主考评”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通过电子邮件或文本邮件,以及人大网站向各位市人大代表定期不定期的通报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安排、审议意见及办理等情况。同时,要建立代表工作电子邮箱,方便代表联络,并督促“一府两院”向各位市人大代表通报政情。二要搞好组织保

  障。根据十八大精神和代表工作的发展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逐步建立代表联络机构,设置代表活动场所,充实代表工作力量,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要搞好经费保障。要根据物价上涨和财政增长情况适当增加代表执行职务所需的经费。要严格代表经费的管理,防止挪作它用。四要搞好舆论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代表工作的成绩,宣传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五要搞好权利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对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解除后顾之忧。

  各位代表、同志们,代表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代表工作,努力把我市的人大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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