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依法治国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道路,进一步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观。通过梳理与凝练,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关键词:习近平;依法治国;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3-0001-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依法治国发表的一系列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分析和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1],提出了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观,极大地丰富与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最为核心的还是要坚持依宪治国。总体而论,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和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宪治国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作用,在中国首个宪法日来临之际,他对当前依宪治国做出了重要指示。他特别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①言简义丰的字里行间,不仅流露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高度重视,也表达着其对我国宪法基本内涵的深刻诠释以及高度评价。“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不仅是对各级党政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一种殷切要求,同时也是对依宪治国核心地位的一种强调。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我国宪法因其自身的地位与优越性,决定了其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核心的引领性地位,从根本上而言,依宪治国就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坚持依法治国,要始终以我国宪法为根本前提。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过程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主要是由以下两大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就依法治国其本身而言“是一项国家治理的重大系统工程,它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2]这充分体现出依法治国对于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性,为此需要拥有一个先进的组织来对其进行科学、正确的领导,更好地去推进依法治国这项伟大战略。二是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优良工作作风传统的执政党,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加强与改进党的领导是应有之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系统阐述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2015年第1期的《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文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文章特别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3]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通过简洁有力的话语,深刻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依法治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党统领全局的强大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必须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力促进党执政与领导水平的巩固与提升。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他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4]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对“党大还是法大的”的直接回应,强有力地证明了党大还是法大是伪命题是政治陷阱,充分强调了我国人民民主以及法治建设与西方国家所谓的“宪政”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我们讲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并不是要否定和放弃党的领导地位,而是要更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党在依法治国过程中的领导地位,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各项法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在明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核心、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的前提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深入探析与确定新时期党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作了生动、清晰的阐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发表相关重要讲话时,多次提及上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方针不仅是衡量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的标准,更是对依法治国这项伟大战略工程的基本内涵的总结与概括。

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具体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前提,唯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及方式制定出法律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使各项事业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我国的科学立法工作,多次对立法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种新形势、新现象、新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部分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显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空白”或者是与当前新情况出现一定的冲突与矛盾而显现出一种法律“滞后”的现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他进一步要求,“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对于法律而言,贵在建立,重在实施,也就是说法律的权威在于其具体的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同样是在其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得以彰显。正如古语所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一般而言,法律的实施,主要是由专门的、特定的负责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来具体执行,也即通常所讲的执法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负责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多次强调,要求他们切实贯彻落实严格执法的基本要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更是对我国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殷切要求,他要求“政法队伍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公正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道重要防线,公平与正义是我国顺利开展一切政法工作的强大生命线。司法领域的公平与正义,不光是司法工作者基本的职业道德的使然,是一种职业道德的要求,更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司法公正的公平正义,带动社会普通百姓对公平与正义信仰的追求与坚守,以司法工作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巩固与树立法律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与崇高地位。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就是要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2014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全民守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重要基石。全民守法,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双重效度,一方面,通过加快普法教育,推动全民守法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从而有力地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另一方面,全民守法又可谓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成果与目标,是衡量与检验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块试金石。对于如何开展全民守法工作,习近平认为“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二要在实践中提高法治化水平,三要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

参考文献:

[1]石云霞.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2):29.

[2]孙志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5(1):7.

[3]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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