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价工程管理体系及方法

【摘要】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交通运输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正是因为交通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才能够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才有了极大的改变。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作为交通运输基础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又起着重要的作用。亚当·斯密曾经说过,一个地方的经济是否繁荣发达,全依赖与良好的交通设施状况是否到位。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过去几十年来经济的发展速度令人震惊,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基础设施尤其是以公路为代表的基础设施正在大大地完善发展。公路的建成和使用,极大地缩短了经济发达城市之间的距离,缩短了运输所需要的时间,加快了商品流通、人员往来的速度、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科技的进步。在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公路造价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工程造价的方法也在不断地进步,这反过来有利于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关键词】公路;造价工程;管理体系;方法

中国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取得的发展成就令世界瞩目。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给经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路的建设和使用不仅仅缩短了地区和区域之间的失控距离,加快了地区之间、经济失衡地区之间的人员、物品、技术、信息、物资等的交流速度,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运输成本,实现了更大规模和更深层次的资源优化配置,开拓了偏远地区的市场,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和社会的进步,而且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时空观念和生活方式。在交通不便的时代中,人们主要依靠不行、牲畜来出行,效率缓慢,但是自从我国开始建设高速公路开始,人们的出行效率就大大地提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生活节奏也随之加快。在公路给人们带来一系列改革的背后,建设公路过程中的工程管理体系和方法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许多研究者对此加以研究,力求提出最为科学合理的建议。本文就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于公路造价工程管理及方法的一点浅见,以与他们参考研究。

一、公路造价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由最初的计划经济发展到后来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制度,最后在邓小平的指导下,我国的经济制度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我国的公路造价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地变化当中。1949年实行的“事后算账、实报实销”的公路造价管理体制,初有效果。但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这一公路造价管理体制被认定为修正主义而遭到全盘否定,取而代之的是“经常费制度”,由于这一制度不切合实际,所以这一时期的公路建设项目根本就无法完成,公路造价工程管理体系处于崩溃的和失控的局面之中。1972年,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交通路重新编订了《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恢复了公路造价管理系统。此后,我国的公路造价工程管理系统开始走上正轨,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各项制度也越来越趋于合理和科学,对于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但是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数目的增多,特别是高速公路的触角开始向山区、高原、丘陵、沙漠延伸时,高速公路的建设的难度向加长隧道、跨海大桥增强时,公路造价工程的指标也在不断地刷新当中。同时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征地拆迁费用、原材料价格费用等各项基础资料的成本在不断地上升,导致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投资效益降低、社会成本加大、政府公信力减弱、与民争利等诸多的问题。

1、投资效益降低。随着征地拆迁费用的水涨船高、原材料费用的上升等基础成本的加大,项目投资效益下滑,这直接导致了项目投资资金无法回笼,加大了自身偿债的风险。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公路工程建设只能求助于政府,政府用于扶持公路建设资金的比例大大增加,而收益却不知何时才能见到。这使得政府的负债规模越来越大,到最后甚至无法满足基础设施的建设性支出。尤其是国务院于2009年颁布的对于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约束条例,更进一步增加了政府或建设主体的负债数目,同时也加大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难度和贷款比例,这种种情况表现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增加、投资效益的降低。

2、社会成本的增加。世界银行对于中国高速公路的通行收费状况进行调查后,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过高,超出了中国车主的可承受范围。为了论证这一结论的可靠性,世界银行引用了私人汽车在通行1600公里后,车主所付出的的通行费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这一指标。根据测算,在13个国家的一千多个城市中,中国车主的通行费用所占总收入的比例最高,甚至超过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这一测试产生的结果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私家车主的不满。

3、政府公信度减弱。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各个参与者都想分一杯羹。概算超过估算、预算超过概算、决算超过预算这三方面的支出超额情况非常严重。以公路建设为例,公路主体建设单位、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利单位等与高速公路建设相关的单位都不约而同地想从中高成本建设当中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更可怕的是,他们之间形成默契,彼此帮助,成为蛀虫一样的存在,使得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基本设施项目的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大大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公路造价工程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

公路造价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在确定方法和控制模式方面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公路造价管理体系落后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公路建设的前期造价沿用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定额制度和“三性一静”制度,所谓的“三性一静”是指定额的统一性、定额的综合性、定额的指令性和工、料、机这三样的价格的静止不动。这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量价合一”的产物,与公路造价管理的现实相脱节。以定额为标准限制了工程造价的施展范围,大大地滞后于实际,这种价格取定方法是无法跟上市场经济下价格动态变化的步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和约束,比如同一个公路的工程项目,在水平、经验不同的计价单位的操作下,得出的价格可能往往大不一样,这样是无法真实体现承包商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的成本差异,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造成一定的困难,不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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