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政策”之争吗?

内容提要 虽然张维迎和林毅夫的“产业政策之争”热潮已经过去,但是反思这次争论本身,会发现问题本身并未得到解决。本文在梳理双方四个回合辩论的基础上,认为双方在现象层面的“政策”之争,根源在于所持方法论的不同,而这种方法论上的不同,具体表现在归纳法和演绎法、经验主义和先验主义、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等多个方面。在剖析了双方辩论中各自所体现出的方法论和论证逻辑之后,本文对张维迎的演绎论证命题提出了进一步的反击,并通过将证伪主义的“试错法”置换到林毅夫的命题上,为产业政策的合理性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撑。最后,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比较,阐述了新结构经济学GIFF框架对于指导产业政策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 产业政策之争 方法论 奥地利学派 新结构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2-0021-09

一、引言

自2016年8月开始,张维迎和林毅夫分别就产业政策进行了多回合的争论,并从最开始的隔空喊话发展到后来面对面的现场辩论,整个过程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論辩双方的表现也精彩纷呈。从事件之后的效果来看,这次“产业政策之争”不仅触发了学界关于问题本身更大范围内的思考和讨论,也让媒体、公众等相关角色参与到此话题的交锋中,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张维迎和林毅夫这次的“产业政策之争”,已经从经济学学科小范围之内的争论扩大成为一次不小的公共话题,影响不可谓不深远。

虽然目前来看,热闹的争论已经过去,但论辩双方对待产业政策的态度却似乎并未因此次争论而有任何改变。如果在争论的热潮退却之后对争论本身进行一定的冷观察和冷思考,我们会发现一个颇值得进一步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双方经过多个回合的辩论,最终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歧却依然存在?或者说,为什么论辩双方自始至终都好像是在“各说各话”,而几乎没有达成任何一致的意见?论辩双方的分歧到底在哪里?难道在此一问题上真的没有一个是非的定论吗?

本文在总结、回顾此次“产业政策之争”的基础上,将从方法论角度对此次争论做出另一番解读。本文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张维迎和林毅夫在此次争论中所体现出的经济学方法论之争,颇似19世纪末奥地利学派与历史学派的“方法论之争”,张维迎更偏向于演绎逻辑的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而林毅夫则更偏向于归纳逻辑的历史学派的方法,所以当林毅夫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论证自己观点的时候,张维迎总能用“证伪主义”的方法做出理论上的反驳,两人在所持方法论上的分歧,是导致两人在诸多表象层面存在分歧的根源所在。

在具体政策导向上,本文认为,产业政策有着现实的合理性。市场并非“极端市场派”认为的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也并非所有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来实现。以利润为导向的市场机制的最大问题还不在于它的“失灵”,而在于它有一定的职能边界和运行条件,而这也正是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一个逻辑。此外,政府和市场并非截然对立的存在,政府行为同个人行为一样,也具备一定的目的性,市场与其说是一个自在自为的“自发秩序”的产物,毋宁说是外界强制力塑造和维持的产物,所以,政府也并非外在于市场的一个貌似多余者的角色——像自然神论者的上帝那样,产业政策不仅有其必要性,更有其必然性。

二、“产业政策之争”背后论辩双方的论证逻辑

1.“产业政策之争”的过程:四个回合,两个焦点

2016年8月25日,张维迎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发表演讲, 张维迎的演讲内容之后以《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发表于《中国连锁》2016年第11期,本文引述演讲内容均出于此。称“产业政策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③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中国连锁》2016年第11期。并认为,“产业政策的失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第一个原因是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第二个原因是由于激励机制的扭曲。”③随后,9月13日,林毅夫发文《经济发展有产业政策才能成功》,林毅夫此文之后略作改动以《产业政策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简称《视角》)发表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本文引述此文均出于《视角》一文。认为“许多国家的产业政策失败,但是尚未见不用产业政策而成功追赶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⑥林毅夫:《产业政策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经济学家对待产业政策既不能因为怕失败而一概反对也不能一概支持,而“应该要研究清楚产业政策成功和失败的道理,以帮助政府在使用产业政策时,减少失败,提高成功的概率。”⑥林毅夫在此文中关于产业政策的论述观点鲜明,且与张维迎此前演讲中的观点针锋相对,正因如此,我们认为,林毅夫对产业政策话题的回应标志着张维迎与林毅夫之间的“产业政策之争”正式拉开帷幕。

随后,张维迎与林毅夫的争论进行到第二个回合。9月17日,张维迎很快对林毅夫的反驳作出回应,发表《林毅夫在产业政策问题上的四个错误》一文。对此,林毅夫又发表《对张维迎有关评论的回应》,对张维迎提出的四个问题逐一反驳。这一回合两人的争论已经不再仅仅限于“产业政策”的议题,而是扩大到了以下四个方面:(1)后发国家保持长时间持续增长的原因究竟是什么;(2)发挥比较优势与强调政府作用两者是否存在矛盾;(3)企业家精神是否与产业政策存在矛盾;(4)战略和体制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国家战略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

接着,张维迎与林毅夫的争论进行到第三个回合。9月20日,张维迎发表《人类认知局限和激励机制扭曲无人能解决》一文,认为企业家通过发现市场的不均衡和创新两种方式推动经济增长,而阻碍创新的因素有三方面:第一是政府监管,第二是反垄断法,第三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之所以会阻碍创新,在于四个方面:第一,产业政策一定会导致寻租行为;第二,产业政策使得套利比创新更有利可图;第三,产业政策会误导企业家的投资选择;第四,产业政策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而不公平的竞争使得创新取得的优势让位于政府支持的优势。林毅夫并没有对张维迎的观点做进一步针对性的回应,不过10月17日,林毅夫发文《照搬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是行不通的》,在对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批判的同时,也继续坚持了自己支持产业政策的观点。而且林毅夫在此文中并没有再继续讨论“应不应该有产业政策”,而是直接阐述“应该有什么样的产业政策”。林毅夫认为,现实国情决定了一个国家适合发展的产业结构,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发展各种产业,改善本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11月5日,张维迎发文《产业政策是与非》,继续阐述企业家创新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产业政策的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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