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监理细则9篇

篇一: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编号:TQC/K96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 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employees of the collective have rules to follow, complete the operation and production tasks with high qu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finally

  make their work run orderly according to the law, so as to maximize the output value.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编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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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 则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集体的一切工作和所有员工有章 可循,高质高效地完成经营生产任务,最终使其各项工作按规律有序地运转,从而产值 最大化。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 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 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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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建安质监(2005)第 066 号《关于 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 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 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 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 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 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 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 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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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 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 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 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 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 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 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 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 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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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 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 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7、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 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 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 地。在 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 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Ω的电力系统 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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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 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 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 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 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 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 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 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 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 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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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 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 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 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 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 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

  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 PE 线,严禁混 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 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 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 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 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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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 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 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篇二: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每日监理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南沙总部基地孵化器项目 日期 年 中船九院 变形 监测 月 日 天气 □ 编号:

  平均温度 有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 录 有第三方基坑支护 变形监测记录,已按时 递交书面观测结果,并 建立预警制度 ℃

  □

  有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经监测单位公司技术 负责人、指挥组、设计单位、总包 和监理单位批准,并报指挥组、监 理、质监、中建总等部门备案 现场检查

  广东质安建设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

  □

  临边防护 排水措施 坑边荷载 土方开挖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 2m 时,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在基坑顶及基坑底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基坑边堆载距坑边大于 3m、堆载小于 1t/m ,临坑边无堆放物 按施工方案分层有序开挖 1. 无异常情况□。

  2. 有无异常情况:

  ○ 1 基坑边有开裂达 ○ 2 基坑边有开裂达

  □ □ □ □

  边坡稳固

  mm,无继续发展□;

  mm,有继续发展达 mm□

  其他情况

  报告处理

  巡查人签名

  巡查日期

  

篇三: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5#楼桩基子分部) 工程名称奔腾·德邑上城

  桩基子分部质

  建设单位:浙江奔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市华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浙江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审核: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11 日

  奔腾·德邑上城

  5#楼桩基子分部质量评估报告

  前言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奔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 奔腾·德邑上城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于 2009 年 10 月开始进行施工 阶段监理。5#楼于 2009 年 10 月 31 日开始打试桩,经业主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5#楼桩基工程于 2009 年 11 月 19 日完成。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奔腾·德邑上城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孙权路旁

  工程性质

  框架结构

  浙江奔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华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开工日期

  2009 年 10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11 月 1 日

  质量等级

  合格

  工程造价

  7636 万元

  二、评估依据

  2.1 工程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及地质勘探报告);

  2.2 工程施工合同;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4《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8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监理管理条例;

  2.9 省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二、桩基监理概况:

  本工程桩基部分为预应力管桩。我监理部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

  标准,在打试桩并经地勘与设计审定各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静压桩的施工

  进行全过程旁站。在监理过程中首先熟悉图纸和有关文件、规范、标准,了

  解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严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关,管桩合格证 4 份。

  在桩基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桩的位置、打桩压

  力、垂直度、桩的焊接、贯入桩长与桩顶标高等有关质量、施工工艺和安全

  进行检查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

  位整改,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实施。预应力管桩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单

  位自评合格,我监理部收到施工方的工程验收报审表后,严格按设计要求和

  有关规范,对该施工部位及施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独立的监理资料,鉴

  于各分项工程已达到合格要求,同意验收。同时对桩的静荷载试验、低应变

  动测检验,在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准许进入基础工序施工。

  三、桩基检测情况:

  本桩基工程委托浙江大学土木工程测试中心进行了竖向抗压静荷载试

  验,试验情况如下:

  抗压静载 127#、151#桩抗压极限承载力 3400KN,累计沉降量分别为

  19.27MM、18.84MM。

  低应变检测:136 根预应力砼管桩进行现场动测,其中Ⅰ类桩 136 根。

  四、桩基子分部工程综合评估:

  本工程及时组织了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本工程质保资料齐全,其它技

  术资料基本齐全。

  综上所述,建议:桩基子分部质量评定为“合格”。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奔腾·德邑上城 5#楼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2010 年 1 月 11 日

  

篇四: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好好复习!

  安全监理细则有哪些

  安全监理细则有哪些?安全监理细则应该怎么编制?下面 是我带来的关于安全监理细则有哪些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 参考。

  安全监理细则是根据安全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 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 一方面安全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安全监理细则编制程序 (1)安全监理细则应根据安全监理规划的总要求,确定专 业监理的建立标准,分阶段编写,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开 始前编制完成,用以指导专业建立的操作。

  (2)安全监理细则是专门针对工程中一个具体的专业制定 的,专业性强,编制的深度要求高,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 织项目监理机构中该专业的监理人员编制,并必须经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

  (3)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监理细则有哪些? 基坑围护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基坑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施工机械安全监理细则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好好复习!

  施工作业环境安全监理细则 施工现场文明安全监理细则

  

篇五: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双塔东街高层住宅楼 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太原 XXX 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筑高度、建筑物使用性质、防雷等级、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系统接地制式等。

  2.电梯工程概况 本工程电梯类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液压电梯)、数量、额定速度、载重量、行程高

  度等。

  2 专业工程特点 1.目前国内对电梯的制造、安装及维修实行生产企业全面责任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电梯

  的终身质量责任主要落实在生产企业。国家对电梯的生产、安装维修实行了“生产许可证”、“电梯准用 证”、“委托代理制”、“进户许可证”及“安全认可证”等认证制度。在此主要介绍本工程电梯安装的直 接责任方及委托代理方式。

  2.电梯安装工程始终处于同一垂直空间(井道)内的立体交叉施工作业过程。在此,从安全施工 角度重点介绍本工程井道及电梯机房设置(有无机房、地上或地下机房)施工中的难点及安全重点。

  3.简介本工程电梯工程采用的新型(控制、调速、传动等)技术及新型(断相、错相、过载保护 及安全钳等)设备应用。

  3 执行标准、法规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 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6.《电梯用钢丝绳》GB8903-88 7.《电梯曳引机》GB/T13435-92 8.《电梯 T 型导轨》JG/T507201-1996 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11.设计施工图文件

  4 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

   1.电梯安装监理工作流程

  土建交接检验

  设备进场验收

  机房设备安装 检验

  井道导轨支架安装 井道导轨安装校正

  检验

  电气设备安装 检验

  层门装置安装 检验

  轿厢安装 检验

  对重安装 检验

  质量检验评定

  资料整理

  2.自动扶梯监理工作流程

  曳引钢丝绳挂放 缓冲器安装 限速器安装

  慢车模拟试验 快车系统模拟试验 各类安全设备调整

  加减速度试验 平层精度调整 静载负载超载试验

  施工准备

  检验

  监 理 旁 站

   土建交接 设备进场

  机房设备安装 检验

  电气设备线路敷设 检验

  桁架安装

  踏板、扶手板安装

  检

  驱动链安装 验

  安全开关安装

  静态测试

  单机试车

  监

  理

  旁

  联动试车

  站

  动态测试

  资料整理

  质量检验评定

  5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质量控制 1.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具有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并应取得

  “上海市建筑材料和建设机械产品准用证”。进口电梯必须通过国家商检局检验。

  2.严格对安装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安装企业还应持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严格按

  规定的营业范围承揽工程。

  2)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3)电梯安装队伍必须实行专业化,安装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岗位证书才能上岗。

  3.井道脚手架搭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脚手架搭建单位必须有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

  发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操作证、搭建后的合格检验书。

  4.井道内电焊、气割施工时必须有动火申请的齐全手续,并有专人旁站,施工完后检查现场,消

  除隐患。

  5.审核安装单位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保体系,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后会同业主下达开工令。

  6.督促安装单位按合同总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阶段的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7.会同安装单位对井道、机房、底坑及自动扶梯踏板上或胶带上空的垂直净空要求等土建部分的

  复测工作,机房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要求,主电源开关及井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的规定,并做好“土建进场验收记录”。

  8.根据装箱单会同业主对设备另部件进行开箱检查、验收,随机技术文件(土建布置图、产品出 厂合格证、限速器等试验证书)应齐全,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损坏,并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9.检查承包单位检测仪器、仪表、设备的鉴定证书及其有效期。

  (二)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监理控制点

  电梯安装过程按隐蔽部分、机械部分、电气控制及整机调试四大部分进行监理。除正常巡视及关键 部位旁站外,应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法。

  2.隐蔽部分 为确保曳引机运行的稳定性,在必须使用混凝土对承重梁埋设前,对承重梁安装进行验收,具体 要求:水平误差及相互间水平误差小于 1.5/1000;相互平行度小于 6mm;埋入深度超过墙中心 20mm, 且不应小于 75mm;坐标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机械部分 1)机房 (1)机组安装必须牢固按规定使用垫片,水平度必须控制在范围之内;

  (2)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闸瓦与轮应有效贴合,松闸时同步离开间隙平均值小于 0.7mm;

  (3)限速器应运转平稳,动作速度与电梯额定速度相符,且有可靠封记,动作速度应符合要求。

   2)井道 导轨及各种附件是井道内的重要设备,安装质量直接影响到运行安全及使用功能,具体要求:

  (1)必须按要求设置基准线模板,四角设置基准铅垂线;

  (2)每根导轨至少有二只支架,其间距不大于 2.5m,水平度不大于 15/1000,并保证支架牢固, 导轨长度必须保证电梯冲顶时不超越出导轨;

  (3)对重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厢导轨应不小于 0.1m+0.36V2m 的制动距离;

  (4)导轨不应有连续缝隙,局部缝隙不大于 0.5mm,接头台阶不大于 0.05mm;若超过应修平, 修平长度应大于 150mm。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 0~+2mm,对重导轨 0~+3mm;每列 导轨相对基准线每 5m 偏差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应不大于 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应不大于 1.0mm;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不得使用焊接或螺栓固定。

  (5)轿厢与对重间最小距离为 50mm。

  3)轿厢 (1)轿底水平度不大于 3/1000;轿厢垂直度小于 1.5/10000;

  (2)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不得焊接,且灵活可靠,工作时不得使其损坏、位移和误动作;

  限位开关碰铁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 3mm;

  (3)对重安全压缩缓冲器时应满足:井道最底部与固定在轿厢顶上的最高部件的距离不 小于 0.3m+0.035 V2m;轿顶上方应有不小于 0.5m×0.6m×0.8m 的矩形空间;轿顶对重侧应有防护栏,其他 与井道壁间距大于 300mm 时应设防护栏;

  (4)曳引钢丝绳组合应可靠,曳引绳不应有死弯、扭曲、断丝磨损,其相互间受力应满足≤0.5% 的差值;

  (5)安全钳楔块间隙均匀,动作可靠灵活。

  4)层站 门套、地坎、层楼指示及按钮的安装质量,对开关门的平滑、消声、门锁运行安全及建筑的视觉 效果均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具体要求:

  (1)层站指示及按钮位置正确、指示清晰、动作正确,消防开关动作必须即返基站;

  (2)层站地坎应有足够强度,水平度不大于 2/1000,并应高出装修地坪 2~5mm;层门地坎与轿门 地坎距离偏差 0~+3mm;门刀与门地坎、锁滚轮与轿厢地坎为 5~10mm;

  (3)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行程 1/3 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 150N;

  (4)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捏 合长度为 7mm;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划伤与碰伤痕迹;

  (5)轿门驱动层门情况下,层门应有可靠的强迫关门装置。开门刀与门滚轮的啮合深度应满足≥ 5mm,各层应设置机械钥匙开锁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

  5)底坑

  

篇六: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 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 安全管理 )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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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通 用版)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 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 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 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沪建安质监(2005)第 066 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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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 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 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 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 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 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 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 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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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 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 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 零保护系统;

  7、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 断线;

  8、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 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 系统 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 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 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 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 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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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

  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

  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 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 PE 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 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

  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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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 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1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 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2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 连接;

  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 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 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 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第6页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电力安全

  2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 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 等 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 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篇七: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 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 ***** *****

  ****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

  专业工程特点..........................................................................3

  二

  监理工作流程.........................................................................4

  三

  监控工作要点........................................................................5

  四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0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专业特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 和撤消线路。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

  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 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 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动力机械设备多。本工程施工主要机械有成槽机、 吊装机械、三轴搅拌机、钻孔灌注桩机、对焊机等大功率机械,用电负荷总 量大,对临时用电线路要求高。

  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由于各类用电人员缺乏 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电工人员要求高,临时用电需 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由于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容易形成 工地临时用电的随意性 ,施工前编制不专业、无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 能切实指导施工,造成现场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

  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施工单位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不符合要求

  监理审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

  符报建合设规单范位要审求批

  定期组织安全检

  查

  发现安全隐患

  报安监站备 案

  审查施工单位 电工上岗证

  是否符

  否

  合要求

  情况严重的

  发《工程暂停令》 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拒不整改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及时向 有关主 管部门 报告

  及时报告 建设单位

  施工方暂停施工

  施工方进行整改

  是 同意上岗

  不定期抽查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不停止施工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检查验收

  整改是否

  否

  符合要求

  是

  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

   《监理实施细则》

  整理资料归档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 到位。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 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 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 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架空配电线路

  1)、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 得堆放构件、材料等。

  2)、当在架空线路一则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四米,架空线路的档距 不得大于 36 米,线间距离不得小于 0.3 米,五线横担长 1.8 米,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 现场 4 米,机动车道 6 米。

  3)、当条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应设置绝缘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 防护措施。

  4)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内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

   《监理实施细则》

  设门型架,其顶部用 5cm 厚木板或相当 5cm 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见,上端设小 彩旗,夜间有 36V 以下电源供电的彩泡。

  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保护 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但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 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 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

  1、接地及其作用 1.1 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 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 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 情况发生。

  1.2 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 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 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3 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保护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 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 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1.4 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 10Ω。

  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 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 (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 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3、应采用 TN-S,不要采用 TN-C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因为 TN-C 有缺陷:如果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

   《监理实施细则》

  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对于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而 TN-S 由于有专用保护零线, 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电流;三相不平衡也不会使保护零线带电,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 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由于 TN-S 具有的优点,克服了 TN-C 的缺陷,从而 给施工用电提高了本质安全。

  4、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 TN-S 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 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a)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者由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b)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c)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 电箱绝缘。

  d) 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严禁做重复接地。

  e)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 线。

  5、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 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1)、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 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2)、“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 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3)、加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

  装置。

  施工现场虽然改 TN-C 为 TN-S 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

  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 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对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

   《监理实施细则》

  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

  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 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a、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

  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b、总分配电箱(第一级保护):

  总分配电箱一般不宜采用漏电掉闸型,总电箱电源一经切断将影响整个低压电网用

  电,使生产和生活遭受影响,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可选用中灵敏度漏电报警和 延时型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应按干线实测泄漏电流 2 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 为 300~1000mA。

  c、分配电箱(第二级保护):

  分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不但对线路和用电设备有监视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开关箱起 补充保护作用。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提供间接保护作用,参数选择不能过于接近开关 箱,应形成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当选择参数太大会影响保护效果,但选择参数太小会形成 越级跳闸,分配电箱先于开关箱跳闸。

  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 的时间有关。根据这一理论,国际上把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限值定为 30mA·s,即使电 流达到 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 0.3s 之内动作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

  这个值也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的依据。

  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其参数按支线上实测泄漏电流值的 2.5 倍选 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 100~200mA(不应超过 30mA.s 限值)。

  d、开关箱(第三级保护):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 于 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应不大于 l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 主要用来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

  虽然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界限值为 30mA·s,但当人体和相线直接接触时,通过人

   《监理实施细则》

  体的触电电流与所选择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无关,它完全由人体的触电电压和人体在 触电时的人体电阻所决定(人体阻抗随接触电压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这种触电的危险程 度往往比间接触电的情况严重,所以临电规范及国标都规定:“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 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超过 30mA”。所指快速动作型即 动 作 时 间 小 于 0.1s 。

  由 此 用 于 直 接 接 触 防 护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参 数 选 择 即 为 30mA × 0.1s=3mA.s。这是在发生直接接触触电事故时,从电流值考虑应不大于摆脱电流;从通过 人体电流的持续时间上,小于一个心博周期,而不会导致心室颤动。当在潮湿条件下,由 于人体电阻的降低,所以又规定了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l5mA。

  6、隔离开关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在空气中有一定间隔的断 路点,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

  7、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a、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这就是一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 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b、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三台及三台以上用电设 备(含插座)。这就是一机一闸,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主要也是 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

  c、“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因为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都要加 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有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三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 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 象,由于将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将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 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电器装置除外)。

  8、电箱的安装位置 a、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 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 距离不宜超过 3m。主要考虑当发生电气及机械故障时,可以迅速切断电源,减少事故持 续时间,另外也便于管理。

  b、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

   《监理实施细则》

  空间和通道。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 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3m~l.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 底距地面大于 0.6m,小于 1.5m。

  c、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 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迸、出 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d、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e、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f、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现场照明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器,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 保护器。

  10、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 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 组织设计”一致;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专职电工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及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

  及安全措施;

  (6)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7)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工序临时 用电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和规程 操作;

  2)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大检查,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二)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1)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由总监下 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a) 施工中临时用电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 或改进措施 不合乎要求时;

  b)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 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 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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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2、建设地点:XXXX 3、建筑面积:XXXX 4、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5、工程质量:合格 6、建设单位:XXXX 7、设计单位: 8、勘查单位:

  9、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 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 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

  12

   《监理实施细则》

  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

  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

  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 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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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 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足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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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 确;

  B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 等;

  C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 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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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D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 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B 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 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 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 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 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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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 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 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 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 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 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 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 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 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 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 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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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

  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 认可检测报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 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 查土方开挖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监测 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 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日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 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 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 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 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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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实施细则》

  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

  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

  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

  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

  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

  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 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 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 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 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9

   《监理实施细则》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 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XX 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XX 年 XX 月 XX 日

  20

  

篇八: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

  表 A.0.6 旁站记录

  编号:

  旁站的关键部位 关键工序

  施工单位

  重庆平康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旁站开始时间

  旁站结束时间

  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篇九: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

  则

  xxxxxxxxx 工程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指导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 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工程项目监理部 xxxxxx 年 xxxxx 月 xxxxx 日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监理工作依据 三、 有限空间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条件 四、 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五、 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 六、 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 附件一: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审批表 附表二: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 AQ-C6-5 有限空间 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 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 器等。由于有限空间具有以上特点,所以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盲目 施工就很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 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特编制本工程《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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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概况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施工总包 7 专业分包 单位 8 有限空间 施工概况 9 有限空间 作业环境条件 10 作 业面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北京市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生产规范》 4、《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 号 5、《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安办发 〔2011〕30 号 6、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置信息公示牌的通知》的通知(京建发 〔2012〕279 号) 7、《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 8、 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方案》 三、危险源辨识及有害气体 检测指标 1、危险源辨识 结合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实际情况,首 先要识别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具体如下:

  有限空间种类 有限空间名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密闭 设 备 冷藏箱、管道、水箱 缺氧 烟道、锅炉 缺氧,一氧化碳(CO) 中毒 地下有限空间 地下工程、地下管道、地坑、废井、污水池 (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 缺氧,硫化氢(H2S)中毒, 可燃性气体爆炸 地下室、电缆沟、隧道 缺氧 2、危险有害气体 检测指标 2.1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 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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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 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现场没 有检测仪器设备或检测仪器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也可向有 限空间内投放鸡、狗等小动物,来检测施工作业面是否安全。

  2.2 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 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 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 10%),一氧化碳浓度(应 25ppm)。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 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有限空间作业危害 因素检测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检测时应认真填写《特殊部位 气体检测记录》(表 AQ-C6-5),相关人员签字;

  临时作业或施工单位缺乏必备检测条件时,也可聘请专业检 测机构进行检测,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并由检测单 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3、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安全条件 3.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 设施 1)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氧气,可燃气体检 测分析仪;

  2)机械通风设备;

  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4)应急通讯工具;

  5)安全绳、安全带、三角架、安全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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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安全护栏及警示标志牌;

  7)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 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3.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责任制;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委托从事化粪池(井)、粪井、 排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含污水井、雨水井、提升井、闸井、 格栅间、集水池等)运行、保养、维修、清理等地下有限空间作 业活动时,发包单位应审查承包单位是否具备地下有限空间现场 监护人员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 1.1 有限空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地下管线档案 管理机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区域内涉及地下管线 的详细资料,并移交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应设专人对 直接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

  1.2 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 业时,应严格分包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不得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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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存 在多个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1.3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 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

  3)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 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专项施工 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 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1.5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日 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 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 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

  1.6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 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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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

  方可作业;

  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

  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2)作业人员职责:接 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 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3) 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 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 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1.7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实行作业审 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附件),报 项目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8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 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 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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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人工挖(扩)孔桩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 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批和专家论证。人工挖(扩)大孔 径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和本规定有关要求。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 30 分钟, 作业中每隔 2 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 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 2 小时。

  1.10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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