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用社经营目标考核制度【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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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信用社经营目标考核制度【优秀范文】

 

 信用社经营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评价信用社的经营业绩与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营机制转换,推动我联社健康快速进展,根据《××市农村信用社 2006 年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方向,以风险操纵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分类指导为原则,统筹考虑效益、质量、速度、规划等方面,着重对全辖经营效益、业务进展与资产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按照各信用社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与经营成果的情况,从计算考核得分对经营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指标设置

 第四条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占 80%)与定性指标(20%)。定量指标包含效益指标 2 项、业务进展类指标 4 项、资产质量类指标 1 项、附加指标 5 项;定性指标综合管理指标 1 项。联社将分季与按年考核信用社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第五条各项经营指标及满分设定如下:(略)

 第六条指标解释

 1.考核利润是税前帐面利润通过增减调整后的利润。考核利润的调整因素如下:

 (1)抵债资产计算减值准备,按季调减考核利润。

 其中:2005 年往常取得的抵债资产 20%在 4 年内计算减值准备,2006 年至 2009 年以 2:4:6:8 的比例调减考核利润,4 年后过渡到与 2005 年以来取得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同比例。处置历年抵债资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缺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缺失超出减值准备的部分,递延在以后年度相同比例调减考核利润。

 其中。在 2005 年以来取得的抵债资产,在取得当年处置的,如有缺失,超过减值准备部分递延在以后年度按抵债资产入帐价值的 15%调减考核利润;未处置的,按抵债资产入帐价值的 15%计算减值准备,调减考核利润。在以后年度处置有缺失时,超出减值准备部分,递延在以后年度按相同比例调减考核利润。

 (1)提取的呆帐准备金按季调整考核利润。计提数超过考核期风险资产增加额 1%部分调增考核利润,不足部分调减考核利润。

 (2)收回已核销呆帐贷款按年调增考核利润。

 (3)本年新增不良贷款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资金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 号)规定的标准计提拨备,不足部分调减考核利润。

 (4)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按年调整考核利润。摊销2001 年往常形成的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上年摊销数为基数,

 超过部分调增考核利润,减少部分调减考核利润;2001 年以来形成的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摊销,超过部分调增考核利润,不足部分调减考核利润;在一个核算单位内,因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已摊完而减少摊销的不调减考核利润。

 2.存款余额是指活期存款、财政性存款、银行借记卡、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个人结算账户存款、定期储蓄存款、教育储蓄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的考核期末余额之与。

 3.低成本存款余额是指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银行借记卡、个人结算账户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的考核期末余额之与。

 4.存款(含低成本)日平均余额是考核期每日存款余额之与除以考核天数。

 注。若年内保证金日平均余额低于存出保证金日平均余额,年终考核时保证金不纳入上述各类存款指标统计,前三个季度的考核不对存款作此调整。

 5.中间业务收入是指代理保险、评估、承兑汇票手续费与结算手续费等收入。

 6.不良贷款下降额是指不良贷款考核期末余额比考核期初余额减少额中的经营性化解额,即不良贷款下降额扣除票据置换、历年积存核销因素。

 7.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是指以现金方式收回逾期两年以上的

 不良贷款。若使用改制、重组、归户等方式收回的不良贷款,只计算重组后有关各方贷款余额减少额中的现金收回部分。

 8.本年新增不良贷款,是指年末不良贷款中 2006 年增加的部分。

 9.新增不良贷款率,具体包含 2 个指标:

 一是指 2006 年末不良贷款中 2002-2003 年发放的存量贷款,加上 2002-2003 年发放贷款中的已核销贷款,占这期间新增贷款发生额(即正常贷款借方发生额,下同)的比例。下列将该指标简称之“(2002-2003)新增不良贷款率”;

 二是指 2006 年末不良贷款中 2004-2006 年发放的存量贷款,加上 2004-2006 年发放贷款中已核销贷款,占这期间新增贷款发生额的比例,下列将该指标简称之“(2004-2006)新增贷款不良率”。

 第三章目标任务确定与分解

 第七条目标任务的确定

 根据市联社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下列简称“计划”),结合我联社的实际下达给各信用社的目标任务(下列简称“任务”)。并根据市联社的计划、任务等指标及相应的薪酬配比计算薪酬。

 第八条利润任务的分解

 按各信用社上年末存贷款规模、资产质量、综合费用率计算财务收支、分配利润。

 (一)总收入

 包含存量贷款利息收入、增量贷款利息收入、专项票据利息收入、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与营业外收入

 (二)总支出

 包含存量存款利息支出、增量存款利息支出、营业费用、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呆帐准备金、折旧、其他支出。

 (三)盈亏计划:

 按市联社下达的任务数结合各信用社的经营情况确定。

 第九条存款任务的分解

 (一)存款任务的分解。按上年末网点数、在岗员工数及历年存款的增长情况结合辖区经济进展情况下达。

 (二)低成本存款计划的分解。按上年末存款中低成本存款、员工数、网点数下达。

 第十条不良贷款下降任务的分解

 (一)不良贷款下降额。按各信用社上年末不良贷款总额、占比两个因素等下达。

 (二)收回置换(或者已核销)呆帐贷款。按照各信用社置换不良贷款的 10%与已核销呆帐贷款的 5%,5 年内以 3:3:2:1:1 的比例收回分配任务。

 (三)新增贷款不良率的操纵

 1.(2002-2003)新增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 1.5%。

 2.(2004-2006)新增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 0.5%。

 第十一条综合费用率的操纵

 综合费用率全辖按 38%进行操纵。各信用社根据上年数确定操纵比例。

 第十二条任务进度安排。利润指标按上半年 45% (一季度 20%、二季度 25%)、下半年 55%(三季度 25%、四季度 30%)的比例分解,不良贷款下降额指标按四个季度均摊。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四个季度平均分解,存款(含日均)按四季度平均分解。

 第四章绩效计酬

 第十三条本计酬规则适用于全年计算绩效薪酬的在岗员工基本工资总额(含岗位工资、津补贴,下同)的信用社。

 第十四条绩效薪酬以年初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为基数,根据计划、实际完成数及薪酬配比进行计算。

 第十五条利润、存款(含日均)、不良贷款下降额、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前三个季度按任务内完成进度得分计酬(按90%兑现)。

 第五章考核计分

 第十六条考核计分是对各信用社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程度的测评。得分情况作为评价各信用社完成下达任务的要紧根据,用于年终综合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计分规则。得分数是根据本办法设定的满分与

 加减分标准,按照一定的原则对任务内完成数与超任务完成数分别计分,两部分合计得分即为对该指标的考核得分。未完成任务最低分为零分。收回置换不良贷款按比例单独计算加分;新增贷款不良率、信贷支农、××卡发行与营业费用等附加指标实行倒扣分。年内前三季度只对任务内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加减分指标在年终考核统一计分。

 第十八条不良贷款下降额考核计分

 任务完成考核计分=(任务内完成数/任务数)x10

 第十九条利润考核计分

 1.任务内完成数考核计分=任务内完成数/任务数 x53,同时将综合收息率作为参考指标进行考核。凡综合收息率较上年增加且完成利润指标的得满分。若综合收息率较上年减少的,每降0.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2.超任务完成数考核计分为综合收息率在上年基础上增长的,考核利润比任务每超 1 万元加 0.2 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 10分。

 第二十条存款(含低成本存款)日平均余额是以存款增长额任务数为基数,对存款增长额完成数的考核计分。

 存款(含低成本存款)日平均增长额按考核期存款日平均余额与上年日平均余额之差的 50%,加上考核期存款日平均余额与考核期初存款余额之差的 50%进行计分。

 (存款日均增长额满分20分,低成本日均增长额满分3分)

 第二十一条存款(低成本存款)余额考核计分(任务数、完成数均指考核时点各存款指标的余额情况)。

 1.完成数考核计分=(任务完成数-考核期初余额)/考核期初余额 x 满分

 2.超任务考核计分为日均余额每增加 30 万元加 1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5 分。

 (存款时点数满分 10 分,低成本存款时点数满分 2 分)

 第二十二条中间业务收入考核计分

 1.任务内完成数=任务内完成数/任务数 x2

 2.超任务完成数考核计分=(完成数-任务数)/(中间业务收入每分人均超任务数(0.09)x信用社人数。

 第二十三条收回置换不良贷款奖励计分

 奖励得分=收回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金额/(全联社每分人均收回置换不良贷款金额 x 信用社员工数)。

 第二十四条信贷支农。根据市联社下达的信贷支农任务,年终考核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信用社在 5 分内按比例扣分。具体扣分项目及最高扣分如下:农户贷款净增额 3 分、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0.5 分、累计发放农户贷款 0.5 分、创建信用村(组)社区1 分。具体任务见《XX 市农村信用社 2006 年支农工作意见》与《关于开展“支农服务(信贷营销)月"活动的通知》(成信联发

 [2006]25 号)。

 第二十五条××卡发行。××卡发行作为今年经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考核时,根据联社下达的发卡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信用社在 2 分内按比例扣分。发卡任务联社已下达。

 第二十六条新增贷款不良率为年度考核指标。

 (2002-2003)新增贷款不良率在 1.5%-2%,扣 1 分,超过 2%,每增加 0.2 个百分点扣 1 分;(2004-2006)新增贷款不良率在 0.5%~1%,扣1 分,超过 1%,每超过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第二十七条营业费用按照“分类管理,比例操纵”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营业费用列支不足的可在下个季度补足,超额的在下个季度调减,全年通算。

 第二十八条综合费用率大于操纵比例的,超 1 个百分点扣 1分,最多扣 5 分。

 第二十九条综合管理考核(按 100 分设置,考核时计入总分为 20 分):

 1.综合工作 10 分

 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积极推广普通话。加强民主管理,发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次以上,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作好信息调研;每季向联社提供信息、调研材料 1 篇以上,保质保量完成联社布置的临时性工作。否则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社务公开工作 10 分

 严格按照联社社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信用社工作。否则扣 10 分。

 3.职工教育工作 10 分

 坚持学习制度(每月组织职工学习 2 次以上),定期或者不定期与职工谈心、做好干部民主评议工作。做好本社员工考核,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否则每缺一项(次)扣 2分,扣完为止。

 4.财务工作 10 分

 严格执行会出制度与财务管理办法,确保会出工作质量,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帐薄记载清晰,按规定更正错帐,会计差错率在万分之三(笔)以内,出纳差错率百万分之五(元)以内。凡超过规定比例或者出现重大者差错一项(次)扣 1 分,扣完为止;按规定时间与要求报送各类报表,会出工作等级达标,否则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5.信贷管理 10 分

 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贷款档案,做到内容完整,资料齐备。贷款发放与管理务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联社制定的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担保措施务必落实(各类形式的担保合法、合规)。否则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6.计算机管理 10 分

 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不使用非法软件与游戏软件。严格设备运行规程,规范操作,做好计算机的日常保护、保养。否则每项(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7.稽核防案工作 10 分

 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信用社主任按月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 1 次以上(含各网点)。严格执行各项内操纵度,无违规违制现象。落实稽核防案责任,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与经济、刑事案件发生。否则每项(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8.“三防一保”工作 20 分

 按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与当地治安状况,与友邻单位签订联防责任书并有联系记录,加强消防与安全工作,做到消防器材与防卫器械配齐到位与有效,严格按照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并落实专人管理。遵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本社无经济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与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搞好安全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加强经警与专(兼)职保卫人员的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否则每项(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9.党风廉政建设 10 分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法纪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否则每项(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联社设立经营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负责全辖目标

 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导与解释工作,审议并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三十一条经营目标考核委员会由联社经营班子、信贷科、人事科、财会科、办公室、资保科、中间业务科、稽核科构成。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信贷科。

 第三十二条联社有关部门要做好经营目标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为目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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