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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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乡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建(构)筑物拆除、工业料堆场、公路等各类扬尘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xx 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沧州市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和《xx 县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气质量为核心,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抓标准、抓责任、抓机制、抓落实,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确保全县扬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一)建筑施工扬尘整治。2020 年对全乡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扬尘专项整治,达标率为 97%;2021 年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 100%,到 2022 年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

   (二)工业商业料堆场扬尘整治。2020 年底前,钢铁、水泥、玻璃、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其他行业企业料堆按照物料属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逐步实现规范管理,建立全县工商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台账。2022年底前,工商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

  (三)公路扬尘整治。2020 年底前,以机械化清扫为主,配合人工清扫,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2022 年底前,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无浮土。

  (四)农村地区环境整治。

  秸秆禁烧方面:2020 年秸秆焚烧环境卫星监测火点数量较2016 年减少 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2022 年,环境卫星监测火点数量较 2016 年减少 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面:2020 年底前全县 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并分类采取整治措施,取得明显进展;2022 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进一步提升,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规范运行。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整治 1、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处于桩基、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设置堆土晾晒区和泥浆池。基础施工过程中打井降水,应设置多层过滤池,并设专人随时清理过滤池中泥沙,防止泥沙流入排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降水外溢,从而形成扬尘等路面污染。

  2、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及时修复或更换。严格控制施工围挡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围挡确需占用道路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工程施工至 2 层以上(含 2 层)时,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密目网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 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鼓励安装喷雾或喷淋等降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 6 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尤其是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要强化防尘降尘管控。灰土和无机料采用预拌进场,碾压后及时洒水降尘。

  4、垃圾的处理控制。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保持干净整洁。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焚烧。

  5、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整治。建立扬尘整治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厂区内要有封闭围墙,固体垃圾存放点要塔建房棚,做到地面硬化、道路完好清洁、未硬化空地进行绿化;配备砂石分离机、沉淀池等回收设备设施,对废弃物和废水进行回收、分离和再利用,垃圾要及时清运。骨料料仓、搅拌楼(站)、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进行全封闭,安装降尘装置,及时降尘;搅拌主机、筒仓配备收尘设 施,粉料筒仓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露。厂区门口设置喷淋设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驶离生产厂区和归站均要进行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行驶中应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确保不产生漏洒。

  (牵头责任部门:乡城建所;配合责任部门:xx乡派出所) (二)全面加强拆除作业扬尘整治 1、房屋建筑与工业厂房、烟囱、高炉等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并实行向主管部门报备制度。

  2、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3、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4、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 1 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牵头责任部门:城建所;配合责任部门:xx乡派出所) (三)全面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 1、渣土运输。建筑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

  2、渣土处置。建筑渣土消纳场设置依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进行选址和建设,满足处理需求。渣土消纳场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建设。配备推铺及降尘洒水设备,作业进行洒水降尘。裸露堆体采取密闭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牵头责任部门:xx乡派出所;配合责任部门:乡城建所、交警队) (四)全面加强工业商业料堆场扬尘整治 1、钢铁行业:粉状物料(铁精粉、生石灰粉等干料)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封闭存储,外矿粉等湿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喷淋等方式进行存储。块状物料(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喷淋等方式进行存储。长期堆放的物料(备用物料)采取防风抑尘网,并设有喷洒抑尘、遮盖等多方式存储。防风抑尘网(墙)建设经正规设计,场内料堆高度须低于挡风墙的 20%以上。

   2、水泥行业:粉状物料(粉煤灰、矿渣粉、生料、水泥等)采用入仓方式封闭存储及运输。粒状物料(矿渣、硅石、铁尾矿、熟料等)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存储。石灰石等块状物料露天堆存时,必须采取遮盖或喷洒抑尘剂控制扬尘。

  3、焦化行业:粉状物料(煤粉等)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封闭存储,块状物料(焦炭等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喷淋等方式进行存储。防风抑尘墙(网)建设经正规设计,场内料堆高度须低于挡风墙(网)的 20%以上。

  4、其他行业: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石渣、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及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挡风抑尘墙(网)建设经正规设计,场内料堆高度须低于档风墙(网)的 20%以上。

  5、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及小型物料堆放场地,根据物料类别采用防尘网(布)对料堆表面全部覆盖,不得有裸露。

  6、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的颗粒物料堆材料装卸必须采取抑尘措施,粉状物料采用密闭运输,块状物料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覆盖,严禁沿途遗撒产生扬尘。有明确的规定的行业企业应在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牵头责任部门:乡企业站;配合责任部门:城建所、环保所) (五)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扬尘整治 1、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

  2、国省道、县级路重点路段可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大小及其组成、气候环境等因素而定,加强路面清扫力度,清扫作业可采用机械清扫或人工清扫,清扫作业时做到基本不扬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根据路况及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除尘,大型桥梁的清扫频率应适当增加。

  3、公路养护部门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路面病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结合新农村建设,治理干线公路过村镇路段随意倾倒垃圾、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及硬化或绿化过村镇路段两侧未硬化部位。

  (牵头责任部门:交警队) (六)全面加强城市周边及农村地区环境整治 1、秸秆禁烧方面:

  (l)做实各级政府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地位。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实各级政府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地位。

   (2)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县乡村三级普遍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3)强化督导检查。会同环保部门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调研工作方案,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布置、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突出重点,对禁烧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解决。

  (4)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力度,大力提高秸秆利用率。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在秸秆机械化还田、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等方面提高新水平,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牵头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部门:环保所) 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面:

  (l)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的完善,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采取“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模式。对不具备城乡一体化条件的,按 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的原则,可采取“村收村运乡镇(片区)处理”或村收村运村处理的模式。

  (2)对农村垃圾进行综合治理。清理村内及周边的陈年垃圾,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对农村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不可回收垃圾中,瓜果皮、菜叶、秸秆等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建筑垃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其他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处理。

  (3)选用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效果稳定、运行成本经济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区域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综合应用多种处理技术,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做到无露天焚烧、堆埋有防渗措施。

  (4)加快建设完备的设施设备体系。根据当地垃圾产量,依照有关标准、规范,通过新建或扩容改造当地垃圾处理场(厂),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推进乡镇转运站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必须配备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

  (牵头责任部门:农业办) 四、实施步骤 (一)将 2020 年作为扬尘综合整治攻坚年。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部署阶段(6 月底前)。对全年扬尘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扬尘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2、实施阶段(7 月 1 日-11 月 30 日)。通过企业自查、乡镇复查、县里督查,实现县乡企三级联动。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巡查、监督职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防治标准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全面覆盖;要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单位和企业以及有监管责任的人员,实施公开曝光和问责。

  3、总结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开展全年整治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扬尘整治的经验、成效及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落后乡镇和单位公开通报批评。

  (二)2021-2022 年为持续改进巩固成果阶段。在 2020 年攻坚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市扬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保、住建、公安、工信、交通、农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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