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5篇

篇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最新5篇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有哪些?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刚好有效的弥补。一起来看看《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最新5篇,欢迎查阅!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12021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全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须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同时,该法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赐予处分适用其中其次章、第三章关于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

  /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变更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该法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连接刑事惩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也有先关要求。对于全部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担当、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依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2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治国的标尺,是规范社会的客观准则,是衡量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需遵守的行为规范。2021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化、管理、监督,依法赐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允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

  /伍作出了铺垫和保障。

  清规戒律,全部公职人员必需遵守。这部法律规范了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处分的主体、处分的程序……从围绕一个中心向四处撒网,法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真正执行落到实处,法律才富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权威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化、警示,是为了使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树立和增加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开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所以公职人员必需加强学习法律学问,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办事,遇事有法可依,养成遵纪遵守法律好习惯。

  处分的对象,上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下到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上贯穿到下,覆盖的范围广,不放过任何一个拥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全部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坚决赐予处分,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系统的阐述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主体和处分结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赐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化相结合,宽严相济。还要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定性精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执行处分的同时,还可以依据事实的情节发展而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比如有些主动担当错误,自觉举报自己的过失等,就可以适当处分进行指责教化,让其改过自新。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做到一切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同等原则。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遵守法律、用法,要做好遵纪遵守法律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允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气,做好排头兵。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3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变更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肯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21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赐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

  /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

  严管也是厚爱。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起先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刚好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唯恐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

  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微小处的“红脸”“出汗”等,刚好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4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许多规定都

  /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变更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刚好有效的弥补。

  2021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赐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殊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在肯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惜。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惜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遵守法律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依据情节轻重依法赐予不同处分。通过对干部日常微小处的“红脸”“出汗”等,刚好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

  /职尽责,削减违规违法现象。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5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有着其必要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必定要求。公职人员也就是指全部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毋庸置疑他们手中都驾驭着肯定权力。曾经有人将到过,权力加欲望加机会就等于腐败。公权力一旦为私,就会损坏社会公众的正值权益,就会滋生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就是从法律上为公职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这必定将对当前的腐败行为产生剧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同党内纪律法规连接起来,从而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定要求。进入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这就须要我们的政府不断推动行政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主体和社会公民更渴望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让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确定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就是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引导公职人员加快向服务型人员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必定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公职人员

  /队伍是党领导和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中坚力气。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强不强、纪律严不严,干脆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我们的目标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宏大复兴,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选择我们、信任我们、支持我们的缘由。假如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固,必定会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事业,进而减弱我们的群众基础,最终威逼到我们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必需深刻相识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仔细去学习、严格去遵守,真正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去弘扬他。

  《政务处分法》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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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5篇

  ___月___日,第_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___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于弥补过去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之效。但应该看到,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不偏心、无私心、不分心,让制度法律“带电”,令人望而生畏,不敢以身试法。

  人情世故面前“不偏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违法之人“一个跑不了”。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讲,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违法会污染河流,那么,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整个水源。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看人下菜”搞“选择性执法”,真正打破人情关系的干扰束缚,做到在“阳光”下对章处理,坦然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起执纪执法公信力。

  责任担当面前“不分心”,对任何人敢管敢干。严管才是厚爱。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犯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执纪之人发现越早、介入越早、制止越早,收到的防微杜渐效果也越好,要打破“怕红脸”“怕瞪眼”的担心顾虑,拿出“治病救人”的责任担当,全力“拉袖子”“咬耳朵”。对有问题的公职人员来讲,或许一时的批评教育,会得罪他一时,却不会得罪一生;他可能记恨一时,却会感激一生。在执纪责任担当面前,没有“例外之人”,没有“真空地带”,监督探照灯不能有“盲区”,监督全程不能“打盹”,更___二意、走过场,做到揭短亮丑不留情面、点名道姓不留余地、问责处理不打折扣,才能真正让政务处分法虎虎生威,形成强有力震慑。

  法律规矩面前“无私心”,对自己人铁面无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险绳”,也是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护身符”。在法律规矩面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私情不能废掉公义,尤其是对自己人要守住公与私的“边界”,不能循私枉法。古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近有___拒绝长辈“打秋风”,都无不说明:功过不能相抵,私情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现实生活中,有的公职人员功绩卓著、光环在身,有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还有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日里称兄道弟,要求执纪者坚持原则不动摇,在是非面前“横下心”“拉下脸”,给朋友一剂清醒的“苦药”,使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做到不护短、不遮丑,亦是对朋友最好的忠诚和爱护。

  【篇二】

  《政务处分法》是深入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认真落实党的___大和___届全会精神,是在新的起点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

  《政务处分法》作为___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治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对于健全___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法》实行后,对政务处分的依据、程序作了规定,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要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任免机关、单位加强对所管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履行处分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深入促进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

  【篇三】

  为加强对所有行使___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___年___月___日,第_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完善国家监察制度,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将助推国家法治进程。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对公职人员的处分和适用的规则、程序,因缺乏统一规定,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法》可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消除对___监督的空白和盲区,形成严密的监督法网,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匹配党纪处分并衔接刑事处罚,这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为统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了张弛有度、刚柔并济、施治有序的处置办法体系,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使《政务处分法》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多措并举宣传法理。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积极宣传有关《政务处分法》的法理知识,开展集中学习悟透精神实质、通过分散自学来查漏补缺、利用理论学习与正反案例释法相结合的方法来明法理,知法意。监察机关应强化监督职责,用好《政务处分法》这把利剑,构筑___。在工作中把《政务处分法》与党纪衔接,并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形成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对处分情形、处分后果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在纪法贯通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政务处分法》将又是衡量、规范、引导公职人员行为的准绳,公职人员要坚持___,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确运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

  【篇四】

  《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___年___月___日第_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这代表着我们有了一部完整的,系统的适用于政务人员的处分法律。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为了建设中国特色___,做了很多很多的努力。___年前,___履新伊始,面对中外记者斩钉截铁的宣示,为开启中国特色___伟大事业的新征程:“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

  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___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___年前,在___考察时,___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在“从严治党”之前,加入“全面”两字,展现出___人的远见卓识和使命担当。到如今,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国家吏治扩展到了所有公职人员,为监察部门实施政务处分提供了系统完善的法律依据。

  简单来说,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___的公职人员,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对比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都可适用。这代表___主席“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不仅仅是“手握大权”的官员们受到监督,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将悬在每一个“任性”的公职人员头上,一旦有所逾越,便会斩下,切实做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

  在全面脱贫工作即将完成的今年,通过了这么一部政务处分法,这说明党和政府很在意人民的满意度,希望公职人员能够尽心尽力的为人民服务,而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同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在我看来,这说明我们的法律并不会被滥用,党和政府是要约束公职人员,爱护“守规矩”的公职人员;我们的最终目的终究是约束权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总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代表我们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

  【篇五】

  《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它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制度,构筑起国家公职人员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网。

  对于教师队伍建设来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指明了建设方向,让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规范。(范本)

  一是广大教职员工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既“固本”又“强基”。

  二是《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考核赋分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让它的考核内容、评分细则、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等四个部分内容变得有法可依和更具操作性。

  三是学校可以___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__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精神内涵,并结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从而筑牢师德师风建设的根基。

  四是为落实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考核赋分办法》的考核结果运用和执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说服力和推动了执行力,让考核结果落实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岗位竞聘和评优评模的评审之中。

篇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严"是我学法时的印象。《准则》《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一系列党纪法规的出台,无不彰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决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更需要我们去维护,而这些制度法规就是其中有力的武器。

  "守"是我守法时的感悟。守纪守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单位财务、物资采购、涉密内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点,需要我时刻警醒自己,做到知法守法。《政务处分法》是新督促、新警示、新约束,提醒我们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勇"是我用法时的态度。我们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战士,是反腐败的尖兵,是"示范窗口"的排头兵。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反腐斗争持久战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越沟迈壑的勇毅和笃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勇"的战士。

  一是实现监察监督有效覆盖。根据监察法相关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但监督惩戒实践中却存在死角和盲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效解决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问题,促进了执纪执法公平。

  二是实现处分标准有机统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面系统规范了公职人员惩戒制度,是《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机统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一,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实现党纪国法有序衔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注重纪法协同、法法衔接,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与此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吏有效贯通,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一是顺应时代,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施行,是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党纪与法律的无缝衔接,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时不我待,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作为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当引领、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不断提升自己的依法执纪能力。三是学以致用,进一步指导推进工作。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员,我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度,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为基层纪检监察政务处分和处分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遵守、维护、执行法律法规。要学懂弄通吃透条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遵法执法作为"指南针",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用好,实现既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2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在监察法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务处分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机关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微信群交流探讨等方式,畅谈学习感悟,掀起学习热潮。

  我全文学习后,感到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与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结合起来,发挥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协同作用,这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十三条: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公职人员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或者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该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这体现出监察机关的态度,干部有问题就惩处,没问题就保护,不会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公职人员,该草案的出台,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必须深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熟悉掌握内容,充分认识到草案的重要性,做好学习笔记,将草案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

  同时,要有敬畏之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时刻明白法律之规定,守住底线,绝不碰触红色,防止"四风",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违法、不犯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要正确看待,积极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是新时代的新需求,是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迫切需要,促使干部队伍不断规范化、法治化,所以必须积极参加,正确认识,严格遵守。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3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为基层纪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合集三篇

  检监察政务处分和处分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遵守、维护、执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顺应时代,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施行,是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党纪与法律的无缝衔接,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时不我待,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作为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当引领、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不断提升自己的依法执纪能力。

  三是学以致用,进一步指导推进工作。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员,我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内容仅供参考

篇四: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

  加强学习意识,坚持平常性自学,通过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党纪国法、纪检监察知识来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利用学到的各种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来开展工作,使自己在工作中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树立责任意识,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积极、进取、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工作不推诿,知难而进,做到尽职履责,勇于担当。

  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在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2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

  严管也是厚爱。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

  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篇)。

  健身我们要明确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较有效果,怎么健身比较合理等问题,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依据哪些行为确定处分等级、影响期多久、事件调查定性程序和原则等做了详细规定,也是为建设公道正派的公职人员队伍保驾护航。

  “练哪里”,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行为。健身,我们要先考虑清楚,这次健身是要练哪个部位。而公职人员处分法也需要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如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6类人员;政务处分有6种,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有7种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有7种情形等(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篇)。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就是政务处分法的基础和根本,正是因为明确了“力的作用点”,才能将作用力变得有效。

  “练多久”,确定政务处分时间和目的。健身,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要练成什么样,要练多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政务处分法也是一样,政务处分目的并不是要单纯处分,而是以惩戒的形式进行教

  育。处分以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确定影响期就是以严重性和危害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警告处分为6个月、记过处分为12个月等。以目标为导向,以处分行为和处分时间为主要手段,保障对公职人员进行更积极、更有效的教化。

篇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心得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感悟三篇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感悟一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政务处分法》实施工作。《政务处分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不负国家的培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精密地促进了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使公职人员加大了自身的责任意识,从而引导公职人员仔细对待"干事创业"。

  公职管理的责任细化

  公职人员的管理,始终以来都是制度为先,但一些制度只能从宏观上约束其行为,不能更加细致地从微观上强化公职人员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精确地填补了存在的漏洞,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四风"管控,也强化了公职人员的拒绝权利滥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清楚地明确了公职人员管控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主动向上的良好好品质,更充分表达了公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方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感悟三

  《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牢固际阅历,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根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连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动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和处分制度有分有合,并行不悖。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依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当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其中,"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根据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背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答应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种类较多,危害程度各不相同。"邹开红表示,《政务处分法》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注重突出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并依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确保政务处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避开处分根据不统一、处分决定畸轻畸重的问题。

  所谓"合",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政务处分和处分覆盖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类人员。二是违法情形上实现统一。任免机关、单位可以适用《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新的规定的,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适用。三是种类和适用规则上实现统一。

  所谓"分",一是指名称上,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为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惩戒称为处分。二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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