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事故,加强村(居)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某某镇实际情况,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特与辖区内在建建筑施工方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凡我镇辖区内各项集体建设工程和村民自建用房工程,在工程建设动土施工前,施工方需到镇人民政府城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备案手续,到镇人民政府安监所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建筑施工工程,均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有资格的个人对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依据法律担工程安全责任。


三、村民自行聘请的施工队伍,由村民同聘请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并由村民督促施工队负责人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作业人员入场后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五、施工现场的施工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和通道口以及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阳台、屋面等临边作业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护标准,正确设置防护装置,在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六、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2、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和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均应采用低压照明,其照明电压不超过24V。


3、使用小型电动工具操作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的线缆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凡进行使用的机械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做好保养,严格执行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对使用搅拌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4、临时雇用的汽车吊等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要保障安全的作业环境,避免在电力输送线路下进行吊运作业;同时在
吊运物料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八、各建筑施工方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如因施工方不履行施工安全条例而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镇人民政府将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制裁。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访问:责任书 施工安全 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