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货亭租赁协议

售货亭租赁协议 甲方;**市北坡绿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售货亭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市代家湾生态公园内的四个售货亭整体打包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租赁期为_一_年,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止。

三、售货亭共计四间,合计租金为 11000元/年(大写:壹万壹仟元整)。押金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合同终止甲方在检查售货厅完好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自然老旧除外)如数退还所有押金。

四、乙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合法经营,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管理。商户对售货亭周围园区设施进行监管,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保洁,并确保售货亭整体用电安全,避免火灾。如因商户使用不当致售货亭有损,照价赔偿,抵扣押金。

五、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如工商、税务、质量、卫生等)甲方概不负责。

六、协议期满,甲方不负担乙方装修等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应保持售货亭现状,将售货亭交予甲方,甲方将验收售货亭未损坏的情况下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定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出 租 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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