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脱贫攻坚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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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脱贫攻坚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一号工程”意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贫困村贫困户,突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扶贫项目整合投入、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等关键领域,大力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等多元富民特色产业,着力培育贫困群众增收新增长点,增强“造血”功能及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农业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一二三产融合步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划分年度、区分产业、明确主体、找准环节,对产业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渠道、冷链物流体系、产业化联合体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进行精准扶持,实现项目到户、产业到户、技术到户,完善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计划,确保实现产业扶贫目标和落实措施上下衔接、环环相扣、层层接力的产业扶贫新格局。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5616.8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到户发展项目519万元,“五小”产业发展项目178.38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710万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972.42万元,贫困村粪污清理还田设备配套项目237万元。

  (一)种养业到户发展项目

  投资519万元扶持贫困户到户产业发展,其中种植业扶持资金129.495万元,养殖业扶持资金210.68万元,果业扶持资金178.825万元。

  1.露地蔬菜种植项目:投资55.485万元,在6个乡镇353户贫困户种植露地蔬菜1109.7亩。其中:中台镇8户9亩、邵寨镇1户2户、独店镇150户369.1亩、梁原乡54户213.5亩、星火乡2户7亩、百里镇138户509.1亩。

  2.设施蔬菜种植项目:投资41.42万元,在3个乡镇213户贫困户种植设施蔬菜414.2亩。其中:中台镇206户387亩、梁原乡5户7.2亩、新开乡2户20亩。

  3.大棚新建维修项目:投资16万元,新建钢架大棚13座,维修钢架大棚2座,维修日光温室10座。其中百里镇12户新建钢架大棚13座;
梁原乡1户维修钢架大棚2座;
中台镇10户维修日光温室10座。

  4.马铃薯项目:投资8.67万元,在全县3个乡镇118户贫困户种植马铃薯173.4亩。其中:邵寨镇5户9亩、独店镇109户158.8亩、蒲窝镇4户5.6亩。

  5.中药材种植项目:投资7.92万元,在全县5个乡镇40户贫困户种植中药材158.4亩。其中邵寨镇1户1亩、独店镇7户24.5亩、梁原乡21户69亩、百里镇10户53.9亩、蒲窝镇1户10亩。

  6.基础母牛购买项目:投资115万元,在全县13个乡镇194户贫困户购买基础母牛230头。其中:中台镇24户28头、邵寨镇16户19头、独店镇20户27头、西屯镇5户6头、什字镇13户13头、上良镇5户5头、朝那镇47户57头、梁原乡34户39头、龙门乡9户9头、星火乡6户7头、百里镇7户8头、蒲窝镇6户10头、新开乡2户2头。

  7.架子牛购买项目:投资5.4万元,在全县5个乡镇17户贫困户购买架子牛18头。其中:邵寨镇6户6头、独店镇6户7头、上良镇1户1头、朝那镇3户3头、新开乡1户1头。

  8.肉羊购买项目:投资48.45万元,在全县11个乡镇90户贫困户购买羊969只。其中:中台镇9户87只、邵寨镇4户29只、独店镇20户108只、西屯镇6户173只、什字镇11户117只、上良镇6户46只、朝那镇10户127只、梁原乡5户94只、星火乡12户134只、百里镇5户34只、新开乡2户20只。

  9.能繁母猪项目:投资24.2万元,在全县9个乡镇7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猪242头。其中:中台镇5户21头、邵寨镇2户4头、独店镇40户126头、西屯镇2户15头、什字镇13户58头、上良镇2户3头、朝那镇5户10头、星火乡1户3头、百里镇1户2头。

  10.育肥猪项目:投资11.37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78户贫困户购买育肥猪379头。其中:邵寨镇6户19头、独店镇33户214头、西屯镇7户53头、什字镇4户16头、上良镇1户7头、朝那镇18户31头、梁原乡2户10头、星火乡1户5头、蒲窝镇4户19头、新开乡2户5头。

  11.仔猪项目:投资6.26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52户贫困户购买仔猪313头。其中:中台镇7户44头、邵寨镇5户21头、独店镇26户180头、西屯镇1户22头、什字镇2户12头、梁原乡1户4头、星火乡4户11头、百里镇1户3头、蒲窝镇4户10头、新开乡1户6头。

  12.果园新植项目:投资32.884万元,在全县3个乡镇140户贫困户新植果园328.84亩。其中:独店镇84户175.49亩、上良镇52户129.25亩、蒲窝镇4户24.1亩。

  13.挂果园提质增效项目:投资34.002万元,在全县2个乡镇41户贫困户实施挂果园提质增效113.34亩。其中:西屯镇36户100.94亩、新开乡5户12.4亩。

  14.幼园丰产培育项目:投资111.939万元,在全县6个乡镇302户贫困户实施幼园丰产培育746.26亩。其中:独店镇103户234亩、西屯镇70户200.66亩、上良镇10户14.4亩、星火乡34户104.3亩、蒲窝镇62户120.2亩、新开乡23户72.7亩。

  (二)“五小”产业发展项目

  全县13个乡镇931户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投资178.38万元。其中:中台镇10户贫困户3.4万元;
邵寨镇1户贫困户1万元;
独店镇286户贫困户49.488万元;
西屯镇17户贫困户7.7万元;
什字镇21户贫困户3.13万元;
上良镇19户贫困户4.581万元;
朝那镇267户贫困户43.782万元;
梁原乡14户贫困户1.444万元;
龙门乡2户贫困户0.68万元;
星火乡136户贫困户31.691万元;
百里镇61户贫困户14.154万元;
蒲窝镇82户贫困户14.7万元;
新开乡15户贫困户2.63万元。由贫困户从事小庭院(蔬菜、西瓜、草莓、经济林木等种植)、小作坊、小手工、小买卖、小家禽(鸡、鸭、鹅、兔、鸽子、蜂)经营,引导贫困户增加致富门路,培育壮大多元富民产业。

  (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投资710万元扶持全县3个乡镇24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扶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1.独店镇(扶持16村)。计划投资48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白峪村、瓦玉村、大户彭村、中庆村、何屯坡村、张鳌坡村、姚李村、庙背村、吊街村、林王村、薛家庄村、冯家堡村、沟沟王村、张坡村、东夏村、马家塄村16个村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项目资金以全部入股至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联合社新建2000平方米的果品交易市场,安装电子磅,新建360平方米客商服务中心,安装自动化果品分拣线。村集体按照入股金额6%的保底分红获得收益,分红期限3年,到期后本金收回归村集体继续用于本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共28.8万元,户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经营主体扣除生产成本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合同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上良镇(扶持7村)。计划投资21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涧沟、杨家庄、右集、旧集、三村张、上郑、蒋家沟7个村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项目资金全部入股到灵台县广益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新建选果生产线和果框生产线各1条,生产塑料果框100万个,完成厂区附属设施建设,购买铁框5000个;
建成苹果外贸直营店面1处;
建成农药、化肥、机械等生产资料直销供应店1处;
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室功能,年网销达2万单100万元;
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合作社对果农的带动作用。村集体按照入股金额6%的保底分红获得收益,分红期限3年,到期后本金收回归村集体继续用于本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共12.6万元,经营主体流转土地300亩,提供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5个,就近就便输转全镇贫困劳动力800人次,收购、贮存镇域内贫困户苹果400吨,有效带动贫困户发展果产业的信心,经营主体扣除生产成本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合同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什字镇(扶持1村)。计划投资20万元,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西郊村村集体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项目资金全部入股到灵台县美润庄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新建中药材种植基地一处,种植中药材200亩,购买苗木、栽植、肥料、农药等物资,推动全镇药材产业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村集体按照入股金额6%的保底分红+不低于2%的效益分红获得收益,分红期限3年,到期后本金收回归西郊村继续用于本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发展产业、设立公益性岗位,带动65户贫困户户均实现年增收700元以上,经营主体扣除生产成本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合同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3972.42万元扶持全县12个乡镇建设产业基地27处,发展蔬菜种植、红牛养殖、苹果种植等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扶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1. 中台镇(4处基地)。投资83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新购基质、穴盘、籽种、农药、化肥、棚膜,实施集约化育苗600万株,为全镇提早及正常茬蔬菜提供优质菜苗,将保障全镇1152座钢架大棚和107座日光温室种植所需菜苗,促进全镇蔬菜产业的提质增效。投资266.5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改造在杨村村李家湾蔬菜小区建设的产权归属康家沟等7村的草垛式日光温室28座(其中:康家沟村5座、安家庄村5座、红崖沟村3座、东王沟村4座、许家沟村4座、下河村3座、坷台村4座),改建砖砼结构保温隔热墙5085m³、彩钢结构保温隔热墙604.8m³,更换电缆线3150米,更换卷帘机18台。投资55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在中台镇水泉设施蔬菜示范园区新建砖混墙体、钢骨架日光温室20座(长50m*宽8m);
新建钢骨架中拱棚120座(长35m*宽8m);
配套硬化园区路网长1800m、宽3.5m,维修出水桩152个,更换棚内电路,实现设施蔬菜示范园提质增容。投资10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新购红牛80头,维修胡家店村习家庵养殖小区内8座棚舍损坏设施,改建双体棚舍1座,维修自来水管道1520米、青贮坑1座,配套建成堆粪场,购置大型饲草加工机具3台套,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胡家店村集体所有。

  2.邵寨镇(2处基地)。投资365万元,在光辉村流转土地365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新植矮砧密植示范园1处,落实热壤物回填、施肥、病虫害防治、覆膜、滴灌等标准化管理措施,购买打药机、割草机、化肥、农药、黑地膜等农资用品;
搭设篱架680亩,新建围栏5000米,整修砂化入园道路1条1.2公里。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275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在雷家河村流转土地200亩,新建日光温棚5座,设施蔬菜大棚100座,每座长50米,宽8米;
配套实施产业区水、电覆盖、砂化区域生产道路2公里及大棚滴水灌溉系统,建成后,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对新建产业示范园进行规范运行,新建的蔬菜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种植户投放肥料、仔种等物资,聘请2名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贫困户进行培训。

  3.西屯镇(3处基地)。投资105.78万元,流转挂果园352.6亩(其中柳家铺村100亩,购买果树专用肥850袋,水溶肥400公斤,杀菌、除草、防虫害农药700袋(瓶);
拖拉机2台,配套农具旋耕机、开沟机、打草机各1台、喷药机2台。确定经营主体灵台县恒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果园进行规范运行管理;
店子村100亩,搭设防雹网60亩,果园生草60亩,农药杀菌、除草、防虫害568袋(瓶),含钾量≥50%水溶肥350公斤,氮磷钾含量≧15%果树专用肥460袋,确定经营主体灵台县兴旺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果园进行规范运行管理;
白草坡村112.6亩,搭建防雹网55亩,果园生草55亩,购置24马力打药机1台,氮磷钾含量≧15%果树专用肥853袋,杀菌、除草、防虫害农药1000袋(瓶),确定经营主体灵台县大果大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果园进行规范运行管理;
大王村40亩,购买氮磷钾含量≧15%果树专用肥300袋,尿素210袋,购买拖拉机1台,旋耕机、开沟机、喷药机各1台,确定经营主体灵台县红蔷薇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果园进行规范运行管理),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肥料、农药等物资,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投资4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由村集体对白草坡小山社农户废弃的26孔窑洞进行窑面及屋顶加固维修,窑面浆砌片石窑顶转造型加固200立方米,地面硬化780平方米,埋设排污管道300米,修建堆粪场1处60平方米,尿液收集池1座50立方米,改造暖棚1处300平方米,维修改造,完善窑洞水、电、料槽等设施。项目建成后,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饲养肉牛100头。肉牛养殖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投资75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由店子村集体新建钢架蔬菜大棚20个(长50米*宽8米),配套安装滴灌设施,敷设滴灌管网2000米,埋设塑料蓄水池8处16立方米,配套安装水电等设施。在矮化密植园套种线椒500亩,所需线椒苗350万株、白地膜3.5吨、有机肥50吨,氮、磷、钾肥30吨。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灵台县兴旺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新建的蔬菜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4.什字镇(2处基地)。投资118.5万元,扶持什字镇9村流转挂果园395亩(姚家沟村40亩、遥子坡村60亩、沟泉村50亩、胜利村40亩、郭家老庄村70亩、瓦咀村45亩、北沟村25亩、南沟村35亩、罗家庄村30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肥料、农药等物资;
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5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改建维修原有牛棚20座,新购平凉红牛基础母牛40头,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5.上良镇(1处基地)。投资5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新购优质平凉红牛50头,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6.朝那镇(3处基地)。投资150万元,流转后沟村和社古村挂果园500亩(后沟村200亩,社古村300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灵台县朝那镇鑫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实施,采购有机肥150吨、农药200箱、果树剪、拉枝带等物资,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52.5万元,流转挂果园175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灵台县保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搭设围栏4000米,购置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各1台,配置旋耕机、开沟机、犁、还田机1套,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12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购买平凉红牛80头,维修改造温棚牛舍8座,新建青贮窖1座,购置铡草机2台、揉丝机2台,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灵台县宏茂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7.梁原乡(1处基地)。投资547.5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在梁原乡西川付家沟村流转土地120亩,新建日光温室20座(长50米、宽8米),新建钢架大棚100座,配套砂化道路1500米,自来水管道1150米等附属设施。建成后,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对新建产业示范园进行规范运行,新建的蔬菜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8.龙门乡(3处基地)。投资15万元,在民乐村流转挂果园50亩,在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灵台县盛丰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经营主体,购买化肥5吨,农药等其他物资;
进行精细化管理,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10万元,确定灵台县盛丰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经营主体,在官庄沟村集体矮化密植园套种露地蔬菜马铃薯200亩,每亩补助500元,用于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投资5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灵台县原生态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在英武村新建食用菌日光种植大棚2座1000㎡,新购1.5吨无菌锅炉1个,购买化肥、农药、菌棒等物资,新建的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9.星火乡(1处基地)。投资120.3万元,星火乡7村流转挂果园401亩(和号村31亩、王家庄村100亩、罗家坡村50亩、程家塬村70亩、星火村50亩、东岭村55亩、小塬村45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肥料、农药等物资;
规范落实各项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

  10.百里镇(2处基地)。投资221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平凉红牛105头,购置揉丝机4台,铡草机4台,打包机6台,建成贮草间4间,青贮窖280立方米(其中古城村购买平凉红牛30头,购置揉丝机1台,铡草机1台,打包机2台,建成贮草间1间;
崖湾村购买平凉红牛25头,购置揉丝机1台,铡草机1台,打包机2台,建成贮草间1间,青贮窖120立方米;
杨新庄村购买平凉红牛50头,购置揉丝机2台,铡草机2台,打包机2台,建成贮草间2间,青贮窖160立方米),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投资29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百里镇2村共修建日光温室14座,钢架大棚38座,配套相关设施,其中砂化道路2.3公里,埋设引水管线5.8公里(严家沟村修建日光温室10座、钢架大棚30座,配套建设砂化道路1.5公里,埋设引水管线5公里;
崖湾村修建日光温室4座、钢架大棚8座,配套建设砂化道路0.8公里,埋设引水管线0.8公里),建成后,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发展蔬菜产业,对新建产业园进行规范运行,修建的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

  11.蒲窝镇(2处基地)。投资57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村集体流转挂果园190亩(其中宁子30亩、任家坡70亩、五星30亩、青山30亩、塔贤30亩)每亩流转费500元,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采购有机肥475吨、果树专用肥40吨、农药50箱、拉枝带等物资,落实果园管理增产增收措施。投资65.34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流转土地138亩(五星村38亩,郑家洼村100亩),每亩流转费350元,原流转耕地250亩(宁子70亩、任家坡80亩、韩家洼100亩),栽植辣椒338亩,种植马铃薯50亩(宁子村);
以市场化运作模式确定经营主体,采购辣椒苗120万株,采购马铃薯籽种5000公斤,地膜2吨,磷肥20吨,史丹利复合肥12吨,有机肥200吨。

  12.新开乡(3处基地)。投资45万元,在寺底村流转挂果园150亩(梁家庄村30亩、寺沟村30亩、大户村30亩、高岭塬村30亩、寺底村30亩),每亩流转费500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购买肥料、农药、果袋等物资,落实果园拉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标准化增产增收措施。投资5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由底庄村集体租赁冯家山养殖场1处,购买平凉红牛30头,购买铡草机、揉丝机各一台,修建尿液收集池20立方米,牛粪堆放场50平方米。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本村牛产业发展,购买的红牛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投资100万元,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在寺沟村大湾社新建日光温室6座(其中梁家庄村4座,寺沟村2座),砂化产业道路100米,配套水电等设施设备,育苗、种植反季节蔬菜。建成后,以市场化运营模式确定经营主体,对新建菜棚进行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规范运行,新建的蔬菜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四)贫困村粪污清理还田设备配套项目

  投资237万元实施贫困村粪污清理还田设备配套项目,全县79个贫困村购买粪污处理设备,每村3万元。

  四、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高群众精准脱贫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项目的实施,通过相关流通服务体系的配套完善,必将使县域农产品实现均衡供应,对于调节农产品市场价格,平抑物价发挥巨大的作用,并可使城乡大批劳动力转移到农业产业的开发和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上来,形成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中药材种植项目可带动贫困户亩增收600元,马铃薯种植项目可带动贫困户亩增收600元,露地蔬菜可带动贫困户亩增收500元,日光温室可实现纯收入15000元/座,蔬菜大棚可实现纯收入5000元/座。畜牧业可实现贫困户每人增收1200元,果业可实现贫困户每人增收800元,多元产业扶持项目扶贫效益预期可达4000多万元。通过入股龙头企业(国有公司)、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发展,每万元入股资金贫困户享受不低于800元的红利收入。通过扶持27处产业基地建设,带动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就近就便就业,项目扶贫效益预期可达20万元。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必将促使县域蔬菜面积逐年扩大,可进一步培肥地力,增加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
同时,通过集约化、高效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投入品监测监管,对于改善农产品质量和品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组织实施

  一是强化协调服务。统筹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土地、税费、电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农民合作社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对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落实,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二是突出综合帮扶。严格按照“七个一批”的要求,坚持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着力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对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通过采取贴息贷款帮扶、转移培训等措施,扶持发展富民产业,提高收入;
对无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依法依规运用各类项目资金。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制、审计督察制,项目前期立项论证,中期跟踪检查,后期验收评估,确保全过程监督到位。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省、市批复项目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坚持项目到村到户,责任到人。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规范操作,实行扶贫资金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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