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XX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我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迅速行动,深入粮食收储站和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现场,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为粮食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企业所有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管理、安全用电、安全值班、消防安全、防汛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事故报告、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内容。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基于岗位风险,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二)生产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排查:
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及维护:新、改、扩建项目及维修改造项目是否建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消防、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库区内设施设备:
(1)消防系统:库区消防管网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设置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灭火器配置是否合理,类型是否准确,是否超期使用。

(2)排水系统:排水沟渠是否排水通畅、盖板及路面是否完好。

(3)防火间距及消防通道:消防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4)配电系统:架空线路是否明设,是否存在乱拉乱扯和老化现象,电缆线路敷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负荷(发热)、是否存在排水沟内敷设现象,室外配电箱落地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台上安装,台高300mm以上)、是否正确装设固定围栏及警示标示。

(5)两仓间增设封闭式机械罩棚的,罩棚两头是否设安全出入口。

3.仓房内设施设备:
(1)电气部分:仓内线路布局是否合理,导线是否穿钢管敷设,是否存在老化现象;
配电箱是否在仓门外侧独立设置,防尘防水,箱壳、箱门是否接地,出线管口是否用防火堵料密封;
仓内照明灯具类型和高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使用气体放电照明器和卤钨灯的现象。

(2)仓房内是否存在设立隔墙现象,是否设置系留装置和安全绳。

(3)门窗及洞孔是否密闭严实,是否存在漏水、漏气等现象。

(4)爬梯设置是否合理,固定牢固,栏杆及扶手是否存在严重锈蚀等现象。

(5)挡粮板是否有变形情况,质量是否合格。

4.变配电室设施设备:
(1)是否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2)灭火器采用灭B类、E类火灾类型的灭火器,数量及位置是否合理。

(3)门窗密闭是否严实,是否设置防雀网和档鼠板。

(4)室内是否有防静电地板,电缆沟设置盖板,出线洞口密闭是否严实。

(5)是否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验电笔等安全用品。

5.办公楼、化验室设施设备:
(1)用电线路敷设是否规范,配电箱箱壳、箱门是否接地,出线管口是否用防火堵料密封。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系统设置是否合理,灭火器设置位置、类型及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6.锅炉房、食堂、水泵房设施设备:
(1)电气部分:电器(灯具、插座等)是否防水防尘,线路连接是否规范。

(2)锅炉房操作间等区域是否存在住人现象。

(3)灭火器设置位置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器材库及机械棚库设施设备:
(1)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其中器材库内是否设置消火栓。

(2)机械设备及器材物品等是否登记造册,分类摆放,是否存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象。

(3)配电线路接线是否规范。

(三)行为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排查:
1.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规程,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行为,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实行审批制度。

2.劳动防具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3.存储作业管理:包装粮食,堆码是否合理交错,整齐、牢靠,避免歪斜,堆码高度是否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囤垛应距墙、柱是否0.6米以上;
高水分粮食堆码高度是否不超3米。散装储藏,粮面是否平整,堆粮高度是否不超设计仓容。

4.熏蒸作业管理:是否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加强磷化氢熏蒸作业管理和防毒面具使用的工作要求及我省相关规定,熏蒸作业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备齐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器材,并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粮油保管员组织实施。

5.发包出租行为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或场所、设备进行发包或出租的,是否审查对方相关资质,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应急管理。重点排查:
1.应急机构和队伍:是否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预案及设施物资:是否按规定制定熏蒸、出入库、防汛、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是否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确保完好可靠。

3.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有演练记录。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截至2023年3月底)。粮食流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此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每周向市发改局上报一次。

(二)组织全面督导检查(2023年4月-2023年5月)。市发改局将联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调集专业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项检查企业工作落实情况。

(三)深化巩固整治成果(2023年6月-12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企业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进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停产整顿,防范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是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瞄准薄弱环节,扎扎实实抓好排查整改,确保冬季和2023年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方式,营造工作氛围。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切实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把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与解决当前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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